”
“各地田产超过百亩的地主,如果家中存粮超过百石,则要将超出的粮食部份的一半以市价卖给官府。”
“九品以上官员和拥有勋爵之贵族,则家中人均二十石存粮以外粮食,也需要将超出的一部以市价卖给官府。”
李超说的这种以市价卖给官府的强制行为,其实也不是稀奇事。
这种官方的商业行为,有一个专业的名词,和买。在秦朝的时候就开始出现了,一般是官府向民间采购丝麻等商品,以满足官需军需。到了后来,丝麻、物品、砖木商品种类增多,甚至也不再是公平买卖,而开始直接向百姓下达和买数量散配。
百姓没有,就得花高价从富户和商人手中购买,再以低价卖给官府,这其实成了官府剥削百姓财富的一种方式。
但正常的和买里,可很少有和买粮食的。
李超的第三条,十分凶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