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转身的瞬间,他就见到她眼眶里雾蒙蒙的样子,连鼻子都泛着可怜的红,她居然为别的男人要哭鼻子?
他早就该料到的,丽兹那次,这个该死的丧家犬说什么不会再见自己的女人,都是障眼法。
他早就该拧断他的脖子,不过在那之前、他想听解释,自己女人的解释。
*关于约阿希姆选择的碎碎念:
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这只是作者角度的一点点小想法
或许约阿希姆的转身会让人感到意外,一个曾深情隐忍的男配,为什么不继续做舔狗,为何最终选择这样有些极端的放手?
他的离开(暂时)可能是偶然中的必然。
一个在事业上站在顶峰的男人,却唯独在感情里求而不得,这种落差会滋生出比爱更尖锐的东西,执念。
可约阿希姆终究是骄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