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把稀饭重新倒回还有余火的锅里,盖着锅盖,坐在灶台前的小板凳上等。
等到灶里的火灭了,锅里的饭都冷透了。
老赵没有回来。
矿塌了。
老赵和上夜班的一共十七个工人,全都困死在井底下。
矿主先组织人救了一次,但塌得太严重了,根本下不去。
警察又带着消防还是什么部队的救援来,但发生了二次坍塌,警察也牺牲了一个。
最后实在没希望了,警察就给被埋在下面的工人都发了死亡证明。
矿主按人头给了不少赔偿。
再然后,县里的矿就关了。
老赵的那份赔偿金没到赵潼关的手里。
因为他是小孩,还是个捡来的小孩。和老赵没有血缘关系,也没有办理收养手续。
两个人在法律上毫无关系,不给他赔偿金,在法律上理所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