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什么还在写呢?一个即便上了高中,还是会把《我的家人》写成《邻居家的咪咪》的废物点心,为什么一开始收到杂志社约稿时,会以为自己有那个才能呢。
我不知道那栋房子和里面的东西最后会怎么处理,反正持明制药的少爷会看在我家里人的份上替我收拾好的,他当我的编辑实在是屈才,做熟人更是难看。
如果他呆久点,能看住那栋住过我的不吉利建筑物不死人,就更好了。
白珩和白露在沙发上睡着了,会着凉,等等把她们搬回卧室,沙发还是留给我这个外人比较好。
其实我有时会想,是不是狐人都这么友善可爱,让我希望自己能一辈子就这样过去。
虽然我辍学、私下烟酒都来,但占了人家房子加上没钱也没让她们发现,只要我再乖巧一点、善解人意,再差点也可以像丹枫做我编辑时一样相敬如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