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李世民已经开始在大唐新得到的土地上开始分权了。不使一人集民政军权于一身,对于防止在远离大唐本土的外部土地上形成割据军阀,有重要意义。
大唐的政令,随着李世民的圣旨也颁布了下来。其实,就是将大唐现有的一套均田制和租庸调制给稍作修改,搬了过来。李世民故意无视东瀛耕地少的问题,所分田亩数量不少。是为了以三倍分田之利,刺激倭人迁入内地岭南之地,形成人口置换,分散倭人。
很快,在藤原京的街头巷陌的墙壁上,就都能看得到长长的榜文,张贴在了上面。
“曰:夫田地者,国所有也!分于百姓耕种,收其赋税。其一,凡年满十八及以上之中男、丁男,各人得受口分田八十亩,永业田二十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