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结果将是,军法官会很忙很忙,黑夫刚在云阳宫重新建立的“学室”,那些年轻法吏必须成批培训,然后立刻开赴前线,旁听、记录、最后亲自参与审判。
没时间细细甄别,原则是宁可杀错,不可放过,鼓励相互举报,在西河做过以上事的人,会死得比斩首更惨。
而张耳、项籍、蒯彻等人,更会被列为罪大恶极的战犯,对他们的审判定会宣扬得人尽皆知,最后可能会享受到赵高一般的待遇……
司马欣等秦籍官吏自是举双手赞成,陆贾也极力赞同这种方式。
“父不受诛,子复讎,可也。父受诛,子复讎,推刃之道也。”
一句话,父母因自身罪恶而死于法律惩罚或他人报复,子女不得复仇……这是儒家为其“大复仇”做的补充,与之相对的则是“国仇九世可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