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康名义上也是这样,但实际上是楚垣夕确实需要袁苜进来帮他做融资,需要一个信得过的金融民工,而不是为了释放自身财务数据给银团以达到取信的目的。所以袁苜不是在募资之后进入小康,而是成立之初就以联合创始人的身份进入的。当然在郑德或者其它投资者看来这里似乎没什么区别。
第三种是完全不开放任何岗位给投资人。这种情况多见于上市公司,已经ipo之后。初创企业如果十分强力其实也不是不可以,雷布斯创建小米,杰克马创建阿里,都是如此。楚垣夕当初本来也没想让投资者进入,只是刚好创建小康的时候发现袁苜确实合适。
这样的处置的前提是公司必须足够强,不需要投资人额外的扶持也能走在正轨上。坏处就是想要额外的资源时就没那么容易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