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厌某个人、讨厌某件事的前提是,两者产生了交集,最后的结果差强某一方的人意,所以,“讨厌”。
“不喜欢”似乎要温和一些。
但实际上,相较“讨厌”,它的成立条件更加霸道——
不需要任何交集,只在对方出现在自己视线中的时候,那个瞬间,便可以得出“我不喜欢她”的结论。
这是不讲道理的情感。
孩提时代的幼儿,往往根据这种简单,不讲道理的情感,选择某人作为自己最好的朋友,并把另外的人排除在自己的“阵营外”。
用简单的“我不喜欢她,我讨厌她,你们也不要和她一起玩”作为通知——
不喜欢和讨厌总是一起出现。
而许柯却把两者区别独立了。
她不喜欢孟非晚,而不是讨厌孟非晚,这只是她自己的事。
甚至于倪随,也是高二开学了才知道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