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你肯认罪伏诛,那也不必急,好好吃顿饭,回家给你媳妇送了药,咱们再往衙门去投案。”
陈逢财见他谈吐斯文,给钱又给得大方,回赞道:“犯民不过是性情爽直些,哪比老爷,又大方又和气,还肯请我这人的罪人吃茶吃饭。”
“不值什么。”南台摇摇手,只等伙计摆上饭菜,才细细和他提议,“实不相瞒,去年淹死那个,是我二哥,我是姜家三爷。我知道你们芙蓉庄的人对我们姜家颇有怨言,其实真要论起来,是我们姜家做事不太厚道,我二哥之死,也算是老天爷惩罚我们姜家。此事其实过去了一年,早就该翻篇了,不过我们衙门中新来了一位小姚大人,那是个只问案子不管人情的人,一定要追究。可我想,既然你已有认罪伏诛的意思,又何必再攀扯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