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听了他的话恍然大悟,换了个模样去科举了。拿了头筹,也就是状元。我想,喂来喂去总归是麻烦的,不如当上大官,添几条为人为民的律法,喂饱了天下人,我也成了。
我做官的时间其实很短,就十几年。只要给平民多花了钱,参我的奏疏就会变多,参得越多,我功德越多。我开心了,饿死的人也少了,只有显贵们的钱包会在我提议的每一次募捐里日渐消瘦。
毕竟他们不捐,国库就要出血,国库出血就是陛下流血,天子不高兴的话,所有除我之外的朝臣都要倒霉,特别是站得高的那些。
而我呢,根本没有钱包这种东西。有,也全被罚光了。
人是至少要一日二食的,因此,每到要吃饭而家中无粮的时候,我就会去郊外打猎,拎回几只野物,肉拿来吃,皮毛拿来付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