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港媒好似离了蒋家就活不了,都是几个月前的旧闻了,却仍以《四少为爱中枪,畸恋内地贪官之女》这样的大尺度标题博取受众眼球。盛宁匆匆翻阅了正文,跟官场艳情小说似的,内容基本与实情不符,只求语不惊人死不休。
盛宁搁下这本杂志,又换了一本《南城周刊》。没看两页,眉头更紧。
刑宏的案子同样在上海闹得满城风雨,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与强奸罪对这位经济日报记者提起了公诉,中级人民法院最终以受贿罪、强奸罪两罪并处,判处了刑宏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南城周刊》的主编丁韬为这位近日名声大噪的同行亲撰了一篇报道,说他经常恶意炮制富商和官员的新闻,频繁“揭丑”只为炒作和敛财,说他完全违背了一位新闻工作者的职业操守,名为“侠记”,实乃宵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