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做确实对于恢复朝廷制度结构有好处,三司使掌握财政大权,严方两人兼任三司正副使,倒也确实有换汤不换药的感觉。但其实骨子里二者是截然不同的。条例司之所以权力巨大,便是因为它享有数项特权。财权剥离之后,条例司的权力大减。而三司使因为隶属余政事堂所辖,拨付款项还需经过吕中天等人核准,比之条例司自专已经远远不如了。就拿《常平新法》实行而言,各地常平仓放出的官贷都是条例司审议定夺,但到了出钱出粮的时候,却要三司衙门来拨付,又要必须政事堂的同意,不但效率低下,而且免不了要被指手画脚的拖后腿。这么一改动,其实和之前已经是天壤之别了。
“朕这么做其实也是为了堵住他们的嘴,省的他们说条例司凌驾于两府三司之上。这也是权宜为之,一切是为了平息目前的局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