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交给府兵的家眷们佃种,每亩收一石。这也是因为这里的田地较肥,灌水方便。亩收一石,也不到三分之。
而宁远城的这十万亩军田,一年却能收租十万石。
这些田租粮食,完全够镇守的士兵们开销了。毕竟,正常情况下,宁远镇的士兵都是府兵,也是轮流当镇的,他们当值甚至都要自带干粮前来。只有战时征调打仗,宁远镇才要额外支付粮食。
平时,李超最多就是要维持他的那支牙兵而已。
府兵们自己有二十亩好田,在佃种军屯的地,拿出产出的三分之一左右上缴,也比较公理。
宁远虽有军田,但并不需要当值的士兵去屯种,抽调过来当值的府兵,只需要训练、戍守就好,专心防御。
朔方镇五万府兵、五万乡兵,也分驻到了各州。
灵州、盐州、夏州、延州、绥州、银州外,在丰州南、灵州西面,都列入宥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