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挽悠闲地烤着肉, 主动和林采星分享经验:“和牛需要用中火慢烤, 这样它的脂肪才能慢慢融化,渗透到瘦肉层中。”
“来, 采星,尝尝我烤的。”
林采星端起碗,乐呵呵道:“谢了。”
“鹿肉呢, 也有学问。”常挽一直被朋友们称为业余美食家, 对美食颇有研究。他端着心仪多年的红酒, 心情大好:“采星,你爱吃鹿肉吗?”
“鹿肉?还可以吧。”林采星嚼着牛肉,腮帮子轻轻鼓着。印象中,他对鹿肉没什么兴趣, 只吃过两次,味道已经记不太清。
“我忠实的和牛爱好者。”他弯起眼。
“鹿肉和你的梅洛葡萄酒更配。”常挽将焦脆的鹿肉匀给林采星一些,“你试试。”
“你这么懂吗?”林采星的眼睛被笑意浸染得格外明亮, 将肉飞快送进嘴里:“真的很好吃。”
“喜欢呢就多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