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摊开手掌,一点一点抚摸着桌面,指尖划过木头的纹路。
于思煜眼里的光沉了沉,又迅速地亮起来。
这一次他绝不会再走了。
说什么也不走了。
天亮后,于思煜就离开了李之洲的屋子,街上的早餐车已经摆了出来,他走在白烟弥漫的街头,买了份果子吃掉后,坐最早一班地铁回了家。
到家换了一套衣服,于思煜把高中时期的旧书包又翻了出来。
这个书包曾经跟着他一起去了南方,里面藏着着李之洲的书信和狗子学长的一小撮毛。
他自从大学以后就不再背这个包了,只是把它挂在衣柜里。这次他决定把它当成一个护身符,重新背起来。
于思煜看了看时间,八点刚过没多久,还没到范哲上班的时间,于思煜估摸着他人大概率正堵在通勤路上。
他端着手机,给范哲拨了个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