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退路由吕伟精心安排,不管当地的警察多么厉害,一时半会是找不到我的,等警察查出我是如何逃跑时,我已经回到香港了,然后去其它国家避避风头,如果不行就移民到没有和中国签订引渡条约的国家去,可是,你们的行动像闪电般迅速,这是我万万没有想到的。落在你们的手上,我输得口服心服!”
“吕伟有没和你说幕后老板是谁?”
“他说是天堂网络开发公司的刘少强,为了不让大陆警方查出来,他们从m国往我的账户汇来了30万美元,事成之后,再付给我剩下的佣金,万一行动失败,他们不向我讨回30万佣金。我向吕伟保证我绝不会失手,否则将是我一生的耻辱,我绝不会收他们一分钱!”
审完罗大卫之后,江一明向方理华局长汇报,请求下一步指示,因为这是涉外刑事案件,由高层来决定如何侦办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