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何况电台主持人说的还是孕晚期堕胎!
这就不仅引得反堕胎人士的强烈反应,就是比较中立的人,也对此心生反感。
本来作为国本问题,堕胎问题就被讨论了无数遍,其中一个关键问题,就是如何界定胎儿有没有人权。
有些州就立法了,搞出了胎儿心跳法桉,也就是怀孕六周左右,腹中胎儿有心跳了,那就除非孕妇有生命危险,否则绝对不允许堕胎了。
六周心跳尚且如此,谢莉被造谣的孕后期堕胎,在很多人眼中就是和谋杀没有任何区别。
这才是电台主持人麦克斯·亨森敢如此信誓旦旦推断的根源。
孕晚期堕胎对孕妇身体的损害是非常大的,甚至还有生命危险,要堕胎一般也是早期很少有晚期还堕胎的。
但麦克斯·亨森明显不管这些,只是说出了他那些听众想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