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知遥看得心惊胆战,一般人吃炸鸡都是套上手套直接拿,以炸鸡的块头用筷子夹不容易夹得住。偏偏段子书还不是那种把东西夹起来一个小高度就抻着脑袋凑上前吃的人,她非要把食物夹到嘴前才啃去吃,要是弄掉了她会收拾吗。
注意到路知遥迫切的目光,段子书的动作顿了顿。
“我胃口没有那么大。”她说,“不会抢你的。”
说罢,只是闻了闻,就把炸鸡放回刚从厨房拿来的小碗里。在路知遥沉浸于该庆幸炸鸡没掉还是该无语要多洗一个碗的矛盾中时,段子书说:“用的油不太好,不觉得有些腻吗?”
仿佛是一天的时间让她适应了新环境,昨晚还安静得让路知遥感到既熟悉又陌生的段子书,今天已经完全是记忆里的模样。
怎么会有人那么多年过去了除了外貌一点都没变。
“这能有什么区别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