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易造成大出血、器官裂伤、穿孔、感染等,对您的身体影响很大。”
“而在怀孕二十八周之后,依据法律规定,除非死胎、畸形或者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国家是不允许堕胎的。所以这件事我们只能给出建议,具体决定还得看您自己。”
“我要打掉。”
陈主任苦口婆心,白檀只有简单四个字的回应。
他活了二十四年,从没怀疑过自己的性别,普世观也一直向他灌输女性才能孕育生子的思想,今天告诉他不仅有子宫,还有孩子,怎么接受。
确切说,怎么接受这种违背了自然规律、畸形又恶心的自己。
打掉吧,摘掉吧,哪怕损伤不可逆,只要没有这些东西他就可以装作无事发生。
白檀不禁又想:
是不是妈妈早就知道了,所以才不想要他,觉得他很恶心很变态。
妈妈不想要自己的孩子,他也不想要自己的孩子,这很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