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公司聘请香港宝魇投资咨询公司的中国业务代表作为其反收购顾问,对宝安公司持股的合法性提出质疑:9月29日宝安沪市公司已持有4.56%的延中股票,根据持有5%应申报的规定,在30日只能再购买0.5%的股票。但是,在30日开盘前的集合竞价时,沪市分公司一笔就购进342万股,使已购股票的比重达15.98%。有关的交易规定是持股达到5%之后,每次只能最多购进2%,一次购进11.42%显然是违规的。
在30日这天,深宝安沪市分公司实际已购进479万股延中股票,而公告时只笼统讲持有5%以上的股票,这也是违规的。
对此,深宝安并不承认自己操作有误。
宝安集团总经理陈正立表示,从1992年底公司就决定在沪市探索一条股权兼并的投资新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