迄今为止,她都没有一刻像现在这样能够安安静静地端详着常予盛面孔的机会。
这么肆无忌惮、毫无掩藏的,将心意从眼睛倾泻出来。
常予盛的皮肤是常年在户外运动晒太阳所有的小麦色,但是不会显得人土土的,反而在他身上只感受得到男性的荷尔蒙魅力。
他四肢都很修长,肩宽腰窄屁股翘,穿什么衣服都很好看。
最拿人命的是他精致的五官。
陈已秋不敢打包票说他帅过彭于晏,但是起码跟吴彦祖不相上下。
眉毛又浓又粗,应该是修过的,所以眉型很好看;鼻翼窄山根高,鼻子很挺,遗传了大姨丈;嘴唇不是薄得冷漠的,有点厚度,颜色带点猪肝红。
陈已秋咽了下口水,目光在他脸上流连忘返,如果有个追踪器大概能查到她视线停留最久的地方是他的嘴巴。
搁在腰间的手指忍不住动了几根。
她实在很想……摸一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