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司拿出一份合同给姚洲过目,仅有一页纸的条款写得简扼明了,最下端已经留有团长的签名和印章,显然在来之前兰司已经与对方谈妥一切,余下的只是到姚洲这里走个流程,等他点头签字而已。
当初姚洲要兰司在一周以内办妥这件事,是有为难他的意思。
姚洲当老大的,不可能对兰司暗通东区的事睁一只闭一只眼。就算是有意收拢他,或是看着高泽的面子,但必要的敲打不会少。
可是兰司把事情办成了,甚至提前了一天。姚洲在他递笔的时候,注意到他的衣袖用的是一种少见的但易于拆解的暗扣。
姚洲扫一眼合同,接过水性笔,把自己的名字签在下面。签完以后,他说了一句,“干到第二年,佣金涨5%,第三年涨8%。”——这就比邢广霆开的价还要高出许多。
团长和副团闻言,脸上都露出明显的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