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克莱恩家的男人,在十叁岁前不配拥有真枪。”
当晚,庄园的静谧被一声枪响打破,七岁的小男孩在阳台上被当场抓获,他用这把佩剑撬开父亲的枪械柜,再用手枪打死了父亲最喜欢的那只知更鸟。
男孩的蓝眼睛亮得可怕,这哪是狼崽子,分明是头从雪原闯进来的小狼,獠牙上还滴着血。
鞭子抽断第叁根时,老将军终于停了手:“认错!”
小克莱恩吐出口血沫来,背却挺得更笔直:“我要我的枪。”
“犟种!”父亲的怒吼震得吊灯都在晃。可当第四根鞭子落下时,男孩陡然扑向离父亲最近的侍从,夺过了对方腰间的手枪。
动作快到谁也没看清他是怎么做到的。
“砰!”
子弹在老家伙身边掠过,打中了墙上一副肖像,上面他的曾祖父穿着铠甲拿着伯爵权杖,权杖上的宝石瞬间就多了个窟窿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