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吃饭了,今天的菜是郑姐烧的,比小雨烧的好吃。”
郑姐?家里哪来的郑姐。突然罗成想起了收留的女乞丐郑雪,为了给她安排工作在厂里说是表妹的。诗诗这吃货,这样快就被收拢人心啦。
合上书,现在罗成已经没看上梁山一百零八男女混住的故事了。而是在看三国,正看结义金兰的情节呢。
来到客厅,看到了郑雪,这丫头是真俏。穿一身工作服但看到她那脸蛋,就能感觉到精致的美。得了,结拜金兰,成为兄弟,然后让她帮忙生个孩子,来维持兄弟之间的感情吧。没个孩子兄弟之间感情是不牢靠的。
当然,罗成的涩心也只是瞬间飘过而已,有对象的人,戴茜茜长相不比郑雪差。就是风格不一样,要是娇弱点就好,男人嘛,喜欢能欺负的动的女人。
晚饭也没啥菜,不过不得不说,郑雪烧的菜的确比小雨强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