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并入的话,什卑镇就只保留公社,也就是以后的社区。镇里的一把手调任到其他地方去,副镇长是可以保留职位到龙津镇这边的公社来上班的。
而什卑镇愿意直接并入,主要是实在太穷了,最主要的就是龙津镇有一个合作社。鸡鸭猪都是合作社出钱弄的,再加上种植和一些副业生产,实在是让周围的乡镇眼红。
在这年头,村民养鸡鸭,超过三只就属于要404的了,但要是在合作社签字了,就等于是帮合作社代养,不属于个人养殖。而且还真是帮合作社养,养活了养大了,只要蛋和鸡鸭卖合作社,收入都算纯挣的。但如果死了,只要不是自己弄死的,说明原因,拿着死了的鸡鸭还给合作社都可以,自己吃也不行。
这样的政策,谁家里都想养几只呀,死了就是浪费点时间,饲料什么的,自己去山地里弄些东西就可以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