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拉她手的女孩儿看来,两个女孩子只要不讨厌就可以互相拉手挽手。但对于谭幼瑾,她总觉得要非常喜欢才能这样。
她和绝大多数人不太一样,认为十指紧扣比亲吻要亲昵得多。不过于戡握着她的手倒跟亲昵没什么关系。
虽然两人走路速度都比之前快,但谭幼瑾还是觉得这百米路有点儿漫长。走着走着,于戡的手放松了些,谭幼瑾趁机把手从于戡手里收了回去,手心还残留着他手上的余温,倒不觉得冷。
两人像达成了共识似的,步子又放慢了些。伞换于戡举着,伞下有一个半人,一个谭幼瑾,半个于戡。
于戡看着谭幼瑾的侧脸,想起很久之前看过的谭幼瑾照片,照片上的她头发比现在长很多,大概是烫过,眉眼比现在要凌厉,一看就对整个世界充满着无穷的偏见,和现在很不一样。照片上的她大概二十岁还是不到,总之很年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