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炎的靴子可比自己的大多了,自己的脚一放在苍炎面前,那就像是小孩儿跟大汉的区别。
不过百迩却很喜欢苍炎的脚,遒劲有力,看着很厚实,很有力量,那突出的青筋感觉都很性感。鬼使神差的,百迩弯腰,在苍炎的脚背亲了一下。
“唔……”
在蛮荒以前是没有鞋的,大家的脚都是直接踩在地上,尤其是战士勇士们的脚,经常出去狩猎,追击猎物,从石头木刺上面踩过都不留痕迹,因为他们脚底的茧子非常厚,苍炎的脚也不例外。按理来说,这样的脚,对这么轻的触碰是没有感觉的。
可是现在,在百迩落下一吻的时候,苍炎却不由得发出一声喘息,连脚趾都绷直了,好像受不了这种感觉一样。
百迩抬起头,正好对上苍炎炽热专注的眼神,那目光火辣辣的,霸道又深情,还有一种要把他侵·略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