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必须要原谅我,我早就说过我没有跳舞的天赋,哪里能知道跳舞的时候手只能轻轻放在对方的腰上。小时候我妈妈倒是带我跳过,那根本是拿我当个吉祥物,她手里拖着的是我还是一个暖瓶也没有多大区别。反正我对她的舞会的印象就只是一群人围着我笑,神色夹在不怀好意、讽刺和讨好之间。
我还没有他们的腿高,抬头看不到他们的脸,只能看到他们的裤裆。他们要是想,都可以一脚踩死我。最后终于有一个善心大发的人愿意把我抱起来,让我坐在他的肩膀上带着我转圈。头顶水晶灯的玻璃柱摸起来是凉的,我的手指拨一下,它们开始互相碰撞,发出的响动像是风铃。
我在想没有音乐的舞其实挺蠢的,也不是说有音乐就不蠢。一二三,一二三,我跟着严栩安的脚步走,还是数错,一脚踩到他的鞋上。他说我笨,弯下腰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