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予归也被那个小哥儿吸引去了视线,那人身穿一件淡绿色衣裳,头发高高束起,露出白皙明艳的脸庞,眉宇间的一点红痣鲜艳欲滴愈发衬的他眉目如画,整个人如夏日的荷花一般,让人心生喜爱。
他好像明白一见钟情是什么感觉了。
但他现在有婚约在身,贸然结识对这个小哥儿和另一个与他有婚约的人都是不尊重,只能作罢,再者自己这么贸贸然上前搭话,说不定会被当成登徒子,和躺地上的那个男人一个下场了。
这个小哥儿看起来瘦瘦弱弱的,但力气可不小,好像还会点功夫,刚才那一脚可太帅了。
最重要的一个原因,他现在不是很帅,这具身体刚刚大病初愈,脸色不是太好,面对喜欢的人一定要用最帅的样子。
东拐西拐的终于找到了林家铺子,这边的人说方向都用东南西北来说,对他一个南方人真的很不友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