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当时,位于北区的警署分区局长便是何世祺,虽然当时因监管不力一再降职至一个小小的警队队长,但经后数年,随着绿林社的壮大,何世祺带领的刑侦队也屡破奇案,最后因破获千斤毒品调任至警署总部。
除了1978年的那一次降职,何世祺的仕途真是相当顺利,杀人、贩毒、军火,皆与绿林社逃不开干系,可何世祺拿出来交差的嫌犯无一人承认与吴四海的关系,而绿林社相关产业只受些不痛不痒的惩罚。
档案上写着,「因证据不足决定不予起诉。」
任他翻遍过往记录,何世祺和吴四海几乎没有同时在场的时机,就连警署破获刑事案件时吴四海要么远在国外要么被警署临时传唤。
凑巧多了那就不叫巧合,不同步的时间差,未经勘录的证据,以及背后种种,何世祺安排得明明白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