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晞素来恃靓行凶,男人们垂涎的眼光看得惯了,毫不在意地肆意张扬着自己的美貌,像那娇艳欲滴的红玫瑰,想染指就要看自己的手受不受得住那淬毒的尖刺了。
她上身一条酒红挂脖吊带,下着藏蓝牛仔短裤,腰间的棕色皮带更是束得小腰盈盈一握,脚上踩着黑皮短靴,头盔一取,便是露出那祸国殃民的脸。
她是混血,既有立体的骨相,又有精美的皮相,红唇雪肤乌发,艳绝万千,一头大波浪卷为图方便被简单束起,白底黑字的发带将碎发拢上,最简单也最挑人的大光明发型,不仅不损她丝毫美艳,更显得其天生丽质无可挑剔。
路晞信手将头盔递给机车后座的青年手上,并从他手中接过自己的宝剑。这个青年名叫宗誉,也是路晞的头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