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王孙的剑术是专诸启蒙,孙子指点,在吴国时便是翘楚,若他有何不敬,自己能敌得过他么?杀了他,杀了这个楚王熊珍的侄子,算为父亲干将报仇了么?
这是王孙胜第三次向赵无恤请缨出战,也是最后一次。
五年前,在汶水之畔,将身形包裹在蓑衣下的王孙胜目睹了赵氏击溃齐军的全过程,奔驰的骑从,严密的方阵,吐出死亡飞石的机械,从那时候起,他便为强大的赵军震撼不已。孙武子认为天下霸业,南方为吴楚,北方为赵齐,南方的吴王因为他是楚国王孙容不下他,他便只能另谋高就。齐已衰败,赵氏的事业冉冉上升,王孙胜来投奔后,是很期望能做一番大事的。
刚来时他便发现了,赵氏的提拔系统很公平,”猛将必起于行伍,宰辅必发于州部“这并不是一句空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