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天一同学不小心撞到曾一本的“花臂”,曾一本还没来得及说话,同学就率先从兜里摸出十块钱,孝敬完赶紧跑路了。
要是一百块,曾一本没准儿还会追上去还,就十块钱,也只够买包红塔山。反正自小没妈给上思想品德课,他低年级时就被高年级讨零花,长大了再从别人身上讨回来难道不是因果循环吗?这钱拿得没心没肺没负担,曾一本扭头买了五根冰棍儿与兄弟分而食之,坐实了收保护费的传言。
至于裴屿……屿哥脏活儿累活儿不爱干,从“传说”中下凡之后,混成了镇场子的吉祥物。
低年级那个“乖的”,像只浑然不觉危险临近的食草动物——身材高挑,那也都是虚的——至少曾一本这群混子是不会把扣子扣到顶的。
哦,也压根儿不会按规矩里外都着装校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