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举族迁徙的殷商后人不得已从事货卖职业,方才得名的。
最初,周朝实行“工商食官”的政策,受制于宗周礼法,商人们是没有人身自由的。直到平王东迁后,天下大乱,王纲不振,工商食官制度初步瓦解,这才出现了单独的行商,如郑国著名的贩牛商弦高。
而行商们为了降低降低风险,慢慢开始团体合作,就形成了卫国濮阳、曹国陶邑等地的商行。而那些单打独斗并最终壮大的投机者,则成了齐国和郑国两地依附于卿大夫们的巨贾,他们专渔盐、丹砂、铜锡之利,其中有些人甚至富可敌邦。
所以,受殷商遗俗影响,卫国也是个殉葬风俗盛行的国家,而卫国商人中,就有不少专门贩卖隶臣妾给贵族作为陪葬的。
对于这条“止从死”法令,馆舍里的几名奴隶商担心自己的生意自此受到影响,便痛心疾首地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