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然不相信他的鬼话,他怎么可能掌握我杀阮龙雄的证据?无非是想讹诈我的钱而已,但是他说看见我于8月19日下午5:30分左右躲进吴丽梅的垃圾车,进入阮龙雄所住的18栋楼。虽然没有看见我杀阮龙雄,但是,如果把这些信息交给警方,我必死无疑。
“我大吃一惊,没想到他竟然跟踪我,我只好使用缓兵之计,然后和汪辉商量应该怎么办?汪辉和我的想法一样,只有斩草除根,才能永绝后患,于是,我答应付500万元给他,但是我说一下子凑不齐那么多钱,必须给我一星期的时间,他同意了。他说如果到时不给我钱,他马上去市局刑警队告发我。
“8月25日,汪辉配合我,交代程成8月25日必须加班到凌晨1点,并要求一小部分员工在办公区加班到1点,因为这些员工可以帮我作不在场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