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守孝制度约束到朝廷官员, 开始出现了丁忧制度, 父母去世的官员必须去职回家守孝,三年满才能复职。
而守孝的要求及其多, 其中就有:不可饮酒, 不可食肉, 不可处内,不入公门,不与吉事。在《会典》中, 也有明文规定:不娶妻纳妾, 门庭不换旧符 等。[注1]
当然,这些对于普通百姓来说,严格程度就不一样了。
要是让寻常百姓人家三年不劳作,只居家在屋,那恐怕就要饿死一大片。
因此,许多百姓的守孝时长多为“末七”, 算起来前后共有四十九天。[注2]
不讲究的底层百姓,有的在过完头七就开始下地干活了。要不然, 全家人吃什么。
所以, 哪怕到了宋朝,丁忧制度变得更为严格, 严格守约的还是在皇家、朝堂官员、官吏和大户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