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利的十万大军,也就这点能耐了。打野战,李超不敢以一万人去硬刚突厥九万人马。
突厥人打仗,更像是打群架或者围猎,个人的骑射本领很强。
但论组织,论兵法谋略这些,他们就差远了,至于说攻打坚城,更没有这种技术本领。
李超最喜欢做的就是欺负这种人了。
站在城头上痛揍这些突厥狼崽子,他们却还不了手,别提多痛快了。
这就类似后来十七世纪时,还拿着刀剑的明清士兵,去跟澎湖、澳门等地堡垒里的欧洲殖民雇佣兵们对战的结果一样。
上万人,往往打不过几百人。
郑成功几万人,打台湾几座城堡里的千把荷兰人,都围了一年多,最后都能没攻下,还是荷兰人没有援兵后投降的。
二十余里的河谷,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