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有详细记载,把金器的来历说得一清二楚,而且还有两个醒目的大字:考古!
三叔第一次知道,盗墓贼还能当得如此清新脱俗,不同凡响!
丫的在大宋挖坟,就要被追捕,搞不好脑袋就没了。
去西域挖坟,就成了英雄!
这差别也太大了吧!
三叔注意到那些奔着金山去的傻瓜,他是嗤之以鼻。
你们何其愚蠢!
金矿要找出来,要在河里不断冲洗,最后才能剩下一点点,两三天能弄到一两黄金,就算不错了。
当然了,钱是不少,可相比挖坟,实在是差远了。
挖开一座墓地,不用像慕容轻尘一般,发现的大墓,只要有几百件金器的“小坟”也就足够了。
三叔当然不会像朝廷那样,把挖到的东西,原封不动送到西京,他只会就地熔化,铸成金元宝,金砖,带着回来……丫的,到时候谁还敢小瞧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