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岁的卜千秋撑着一把伞穿着白衬衫,独自漫步在雨中。
他那时,好像是没有什么朋友的。事实上他除了纪肴和陈栖哥,一直是没什么朋友的。
卜千秋孑然一身,走过他的十四岁、十七岁、二十岁,戴着一身光鲜亮丽,终于来到了名利双收的二十五岁。
不过想都不用想,他一定很优秀,比我优秀得多,无论在国外还是国内,高中还是大学。
念完四年大学他没有往上读,教授很不舍地挽留他,但我哥只是委婉地拒绝了,回国后和其他同学一起钻研计算机领域的东西,他好像一直在研究自动驾驶系统,边做生意边敲代码,还要分出精力应付人情世故和家里的神经病作精妹妹,我都替他累。
但是他好像是个生来就没有心肺,生来就不知道累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