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更细致的一些事情,他并不知道,此时柯蒙说起,他很有兴趣听。
柯蒙说:“当年其实我并不喜欢他,我的性格不是那种热情外放的,也不喜欢在人前表现自己,但是你爸就是盯上了我,要我加入他组的团,我不答应,他就天天来堵我,还拉着我去喝酒,趁着我喝得半醉,拖着我去街头广场唱歌。”
虞念星想象了一下某个社恐被扔进了人群的最中央,都觉得他爸这人还挺混蛋的。
“……呃,然后呢?”
柯蒙伸手摸了一下身边的地板,说:“然后我就发现,其实,我只是讨厌自己被人群注视,但是我并不讨厌我的歌声被‘注视’……只要有过那样的一次经历,你就会上瘾。”
也就是虞星岚,让柯蒙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改变了他的人生。
原来他的歌声被人喜欢,是一种特别幸福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