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离婚后,常家的东西基本都搬走了,常静也搬到对面去睡,唯独那台彩电被留了下来。
这电视是当年严豫下聘时送过来的,李兰之说什么都不肯要,常明松也死活不肯带走,推来推去最后还是留在了林家。
虽说一家人分成了两家人,可门对门住着,很多习惯一时半会儿改不过来。
常欢还是跟以前一样爱回来看电视,在沙发上一窝就是半天,她没打算给李兰之养老,但一时半会却改不了口,还是叫李兰之“妈”;常静下班早了照样多做一份饭给李兰之送去,就连常明松买东西,也总习惯性多带一份,虽然李兰之每次都要把钱算清楚还给他。
慢慢地,常明松咂摸出味儿来了,明白了常美那句“离婚后还是一家人”的意思。
他渐渐振作起来,心里也暗暗拿定了主意:夫妻做不成,那就当亲人,这辈子说什么也要好好补偿李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