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年间的盐业制度,主要还是沿袭明末的“纲盐旧制”,简单来说,就是“商人承包盐场雇人制盐晒盐、商人收购、商人转运、商人经销”的“商人专卖制度”。
朝廷会先估量当地几个盐场的产量几何,制定“纲册”,然后进行招商引资,给愿意过来投资盐场的商人发放专门的盐引,每年按盐引上规定的行盐数量征税。没有“营业执照”的商人,一概不得染指盐业,这就是清朝的引盐制度了。
朝廷有了这个招商引资的政策以后,各地商人立刻闻风而来,去两淮各地出资承包了盐场,注册了大量的“xx盐运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后,就顺道把总部按在了盐运集散中心、两淮盐运司所在地——扬州。
而这个纲册注册以后,是可以世袭的。也就是说你爹爹申请了营业执照(申请执照的手续费大概是一二千两),成了公司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