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宴总算和平的过去了。我跟霍明钦没有在老宅住,明筱要留我同住被霍明钦拒绝了,说我要回家休息。
明筱哈了声:“大哥你要do love就直说,不用找这些借口,都什么年代了,你越来越像老古董了。”
她说着把我耳边的发丝撩了上去,我今天把头发散了下来,高领毛衣也不能完全盖住我耳际到脖颈间的红痕,我皮肤一点儿痕迹都会很明显。
而繁育子嗣总要被千百遍的叼起,染上他的气息,再在他爪下完全没有反抗力的时候深入,披荆斩棘。
落一地的花瓣便成了脖间的红,斑斓凌乱。
我的小姑子眼睛也亮的很。
这样的日子已经过了很长时间了,我的脸皮都已经练厚了,对明筱的打趣只装作不知,让她别闹。
霍明钦这样深沉而内敛的人最不喜的就是被人当面说这样的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