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要是离开这个区域的话,就必须得遵守华夏部落的律法。
这其实就是将燕郡的情况,用于整个华夏部落,燕郡情况就是在ji馆的范围内,他们可以尽情的潇洒,但是人类不能去那边,就是将两者分开管理。
由此,华夏部落终于进入了法制时代。
毋庸置疑,这绝对是一种进步,并且是早就应该进步的。
但是李奇对于《华夏法典》不是非常满意。
尤其是法典中并没有给予大酋长、长老、部长这些权贵特权,到底大酋长受不受律法限制?
里面没有说。
既然没有说,那就是受到限制的。
这就是李奇一直拖延颁布法典的一个重要原因,因为当时他知道,塔巴他们以前都是受到规矩限制的,就连酋长都不能破坏规矩,他们是没有特权意识的。
他就想等,等他们有特权意识再颁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