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下后退了一步,微微拉开距离,目光却是寻到了她的手,纤纤素手,犹如玉雕冰铸,指甲上一点点桃花色微粉,其余尽是透明一般的白色。
他记得她和燕归牵手站在清韵坊前面的样子,那时候她脸上戴着一只红色的兔子面具,看上去格外可爱,像是谁家的小妹妹。
“姑娘还记得我。”
齐四郎微笑着说道。
桃花眼看人时总是深情,而他的眼睛格外明亮一些,看人的时候眼睛又是一眨不眨的,好像非常认真,像是要把人看进心里,装进眼睛里。
“记得又怎样不记得又怎样?你还走不走?要去鹿鸣居就往前走,走到尽头往东边拐,如此拐两次弯,就能见到鹿鸣居了。”
齐四郎说:“我与姑娘初见不善,非我本愿,那天在下应朋友约,喝酒赏曲,没有什么不规矩的地方,还请姑娘勿生芥蒂。”
看来古今都是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