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后半部分发表了作者的看法:
“中华游龙的武功众所周知,但他的性格却无人能知,但从他屠杀一百余庄园百姓和为了一个女人而怒杀12人,并重伤11人这些事情看来,他骨子里已经有了暴虐的倾向,也许是他武功太高,没有人能制服得了他,所以他才将自己置于法律、法规之上,肆无忌惮地突破法律地规定,凭自己的喜与怒来做出如此触目惊心的惨剧!
这样的事情发生马国,发生在这个对世界有着最大发言权的法制国家,对国际上的影响已不言而寓,同时为中国和马国的正常交往埋下了一个最大的隐忧,现在马国方面已经将这个人确定为恐怖分子。
这样的人,是英雄还是暴徒?这样的行为是个人英雄主义的体现还是恐怖行径?这样的人是对国家有利,还是对国家安全、乃至世界安全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