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手指开太大只会引来观众读者吐槽。
尤其当作者的笔力所限,一边将侦探设定为智商三百的天才,一边将之实际描写得还不如普通人、只是个撞大运的智障时。
而如果把侦探小说的主角定为警察……
这还能叫“侦探”小说吗?
当然,写警察故事的作品也不少,但重心基本不可能放在破案的英明神武上。
而会偏向于展现收集线索的枯燥琐碎又分秒必争、严格按规范流程获取证据、不能轻易剑走偏锋让好不容易拿到的证据失去效力……
最终还受害者一个公道。
破了这个案子的警方则继续为下一个案子进行自己分内的工作。
很多人觉得这不够酷。
所以现代写侦探小说还是偏向于将背景设定在破案手段不够健全的、需要奇迹似的个人英雄登场的环境中。
要么是偏僻的、与外界有严重隔离的地方,这容易发展成伦理剧。